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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文艳律师 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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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条款不明如何判决

  进行建筑工程建设时,要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建筑工程合同的条款是非常多的,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等,建筑工程合同条款不明,法院怎样判决?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建筑工程合同条款不明如何判决(《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建筑工程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的,法院怎样判决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者依据交易习惯等方式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工程合同纠纷要收集哪些证据

  1、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开户银行和帐号。起诉状上的原、被告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体已变更、合并、关闭,需加以说明,并提供被告现在的准确所在地。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3、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

  4、送货、提货、托运、运输、验收、发票等凭证。

  5、货款、工程款、运输费、保管费、租赁费、转让费、劳务费、酬金等结算凭证和有关财务帐目的复印件。

  6、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7、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计算办法及有关证明。

  8、起诉前自行协商或通过有关部门处理的有关凭证。

  9、其他与诉讼有关的依据。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人民法院对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怎样判决,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不能支持其主张。而工程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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