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律师姓名:舒文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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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供应商要结款,员工要发年终金,春节的家人团聚、人情往来,都是需要足够的现金支持;而外面的欠款收不回来,让人头疼,怎么做好呢?
上一篇文章我们说了还款协议,本文谈谈还款担保。
担保有两种 ,一种是物的担保,一种是人的担保。
我们先说物的担保。担保物可以是车辆、房产、设备、股权等等,需要区分动产或是不动产。
如果用动产作担保,如车辆,如机器设备,最好做质押;也就是说东西给你,或放在你的掌控之下。对方如约还钱,你还东西给他,逾期不还钱,你可以把东西折价或拍卖,优先受偿。
如果担保物是不动产,如房产,只能做抵押;请注意,必须做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才能生效。同时,因为新民法典对于抵押权规定做了修改,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所以,建议在登记时写明,“禁止转让抵押物”,或是“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抵押物”。用以充分保障你的权益。
我们再说说人的担保,也就是保证人,也可以说“担保人”,应当是有能力偿还债务的人。
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在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什么呢?通俗地说来,必须经过法院判定欠款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你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代欠款人还款。
连带责任保证是什么呢?只要欠款人没有按约定还款,你可以同时起诉欠款人和保证人还款;法院执行时也会不分先后地从欠款人和保证人的财产中划扣“欠款人应当还你的钱”。
可见,让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可以让你更及时地收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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