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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文艳律师 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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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债务人、出借人、借款人如何区分?

  摘要:在我们常见的借贷关系中,例如借钱给朋友,被法律称为民间借贷行为。在一个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是相对应而产生的。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分:

  债权人,顾名思义,是指权利人,一般是借钱给别人,借钱后就拥有了债权,即让对方还钱的权利。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凭借享有的债权去起诉对方还钱。

  债务人,是指因为借了别人的钱,所以就有了还钱的义务,因此叫做债务人,一般是指伸手借钱的一方,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需要还钱给债权人。

  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区分:

  出借人,是指将钱借出去给别人的一方,借出后可以享有债权,这里等同于债权人。

  借款人,是指需要借钱的一方,因为借了他人的钱,所以有还钱的义务,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需要还钱给出借人,这里等同于债务人。

  债权人、债务人、出借人、借款人的区分:

  债“权”人= “出”借人

  债“务”人= “借”款人

  最后提醒:

  债权人和出借人虽然享有债权,但是应当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行使债权,我国目前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和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胜诉权,即债务人还不还全凭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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