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舒文艳律师 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舒文艳律师

电话号码:0755-27307115

手机号码:15112669507

邮箱地址:13590331099@163.com

执业证号:14403201311017155

执业律所: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锦胜财富大厦A座1510室 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并购基金投融资收益方式

  一般人可能对于并购基金可能有一定的了解,对于融资也可能有一定的了解,而并购基金投融资也是一种很常见的方式,从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看到这也是一种投资,那么,并购基金投融资收益如何呢?下面小编来问大家进行解答。

  一、并购基金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并购基金兼具两种角色:首先,并购基金是一种专注于并购成熟企业,通过对目标企业的并购重组,实现企业价值增值后再从被投资企业退出,以获取投资收益的金融资本,同时并购基金又是协助或参与改善被投资企业经营,提升其资产效率的投资机构。

  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是成熟企业;其他私募股权投资对企业控制权无兴趣,而传统的并购基金意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并购基金经常出现在管理者收购中。

  二、并购基金投融资收益

  并购基金具体的融资方式可分为三种:

  1、直接投资方式。并购基金与管理层共同购买目标公司股权,共同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购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通常资金实力雄厚,故其作为股东的加入,可大大提高管理层收购的成功率。为确保投资未来能够顺利退出,并购基金通常会事先与管理层签订一个股权回购协议,由管理层在未来某个时间按约定价格回购并购基金持有的那部分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并购基金将从股权转让增值中获得丰厚的收益。同时,为控制回购风险,并购基金通常会要求管理层将所持股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质押给并购基金,一旦回购不成功,这部分质押股权将无偿划归并购基金。这样,即使不能实现回购,并购基金至少可以藉此成为公司大股东而降低损失。

  2、信托贷款方式。并购基金作为资金出借人向管理层提供贷款用以进行收购,并约定用目标公司未来的经营利润偿还贷款,用收购后管理层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或管理层的其它资产作为还贷担保。此种方式成本相对较高,回报率却不高,故实践中很少被单独采用。

  3、直接投资加信托贷款方式。并购基金采取部分股权、部分债权的融资方式,同时向管理层提供权益性和债务性融资。即在提供贷款给管理层收购部分股权的同时,并购基金也购买一部分股权来进行战略投资,并与管理层签署一份还款计划,管理层以每年的分红所得来偿还。在还款期内,管理层要把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质押给并购基金。在此融资方式下,并购基金主要是为了降低单纯作为目标公司大股东的投资风险。

  依据国际上管理层收购的经验,并购基金在为管理层收购提供融资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由此可见,并购基金在融资收益方式上是多种多样的,所以我们在选用融资方式时,一定要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斟酌,最后能够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这样,才能使并购基金投融资收益最大化,进而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ntact number

151-1266-9507

Copyright © 2020 www.shu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20052794号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