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律师姓名:舒文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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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若是进入了失信名单,其商业活动往往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同时,由于信用的缺失,其贷款将会十分困难。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运作。那么,合同欺诈进失信名单吗?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欺诈进失信名单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上,便是小编对于失信名单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欺诈若是被证实,该企业必定会被列为失信名单里,直至其履行了所有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方可从名单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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