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舒文艳律师 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舒文艳律师

电话号码:0755-27307115

手机号码:15112669507

邮箱地址:13590331099@163.com

执业证号:14403201311017155

执业律所: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锦胜财富大厦A座1510室 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签订保证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摘要: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签订保证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保证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由保证人和债务人订立保证合同;二是保证人单方向债权人递交担保书;三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表明同意担保的意思并签字盖章。在各种经济合同中,保证是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尤其是借款合同一般都有保证条款。

  1、选择保证人。设立保证的目的是为了担任合同的履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所以,作为合同的保证人必须具有担保的能力。

  2、订立保证,必须经过保证人的同意。债务人选定保证人时,还要征得债权人同意,并要有保证人明确表示保证的意思。

  3、保证范围的确定。保证人具体保证什么,是保证合同的全部还是保证合同的一部分,还要由三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写明确。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1、保证的生效时间要与主合同生效的时间相一致,如果合同签订后要办理公证、签证或报经上级批准才生效的,那么保证的生效期限也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开始计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变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

  2、保证的有效期限应与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约定以保证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那么须保证条件成熟时,主合同才生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ntact number

151-1266-9507

Copyright © 2020 www.shu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粤ICP备20052794号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