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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文艳律师 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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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证明是假离婚,假离婚要真的分割财产吗?

  大家应该都听说过“假离婚”吧?生活中,不少夫妻为了多分土地、多分拆迁款等办理“假离婚”的,要知道法律上是没有假离婚这一说的,办理假离婚是有很大风险的。那么,如何证明是假离婚?夫妻假离婚要真的分割财产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如何证明是假离婚

  只要办理离婚手续,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就视为离婚,除非夫妻双方在“假离婚”期间签订了“假离婚”协议或能证明夫妻双方确属“假离婚”的录音、纸质等证据。

  二、夫妻假离婚要真的分割财产吗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同居的。

  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按照民法典规定,同居共同所得财产(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1)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本着婚姻自由的原则,在婚姻登记管理相关行政法规的演变过程中,也进一步反映出了国家已经不再干预当事人离婚的内在动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已经取消了上述规定。因此,当事人想以虚假离婚为理由,请求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也没有法律依据,更不用说通过行政诉讼方式撤销离婚登记了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证明是假离婚,假离婚要真的分割财产吗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看了文中的介绍可知,当事人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就是解除婚姻关系了,当事人一方要想再婚也是可以的。所以假离婚是有风险的,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此外,假离婚之后财产如何处理,大伙可以从文中了解,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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