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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文艳律师 舒文艳律师,中国注册律师,曾先后执业于广东天汇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先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关注女性法律事务。  &n...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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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舒文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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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主要就是有以下的条件: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

  一、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二、什么是合同的成立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定、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想要合同成立是需要满足前面提到的条件的,这个时候就是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所以说在写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里面的内容,这个时候最好就是让律师来写,会比较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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